为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,树立执业药师良好社会形象,助力健康中国建设,按照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“全国安全用药月”活动的通知及我省活动方案要求,现将黑龙江省第五届最美药师评选结果公示如下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件171084082@qq.com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。公示时间:2023.11.06-11.10 附件:第五届黑龙江省最美药师名单